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我局已于2017年5月19日对鑫源泰业商贸(大连)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210202335868485)等109户纳税人公告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根据检查需要,拟责令上述纳税人提供相关账簿、会计凭证、会计报表及有关涉税资料,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依法向附件所列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附件所列相应国家税务局稽查局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并提供相关涉税资料。
联系方式: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辛慧聪0411-82721828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第二稽查局郭明辉0411-83688444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第三稽查局赵霞0411-83721726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第四稽查局鲁缔0411-39586938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戚军0411-84384235
特此公告。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2017年5月22日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公告送达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