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房地产律师对购房者来说,刚买的房屋就出现质量问题,是一件很让人苦恼的事情,这样的情况下也势必会给自身利益造成损害。当然如果不管不顾的话,显然是不行的,只有积极的去解决处理了,才有可能降低自己的损失。那么现实中遇到这样的情况,应该如何处理二手房房屋质量纠纷呢?请跟随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大连房地产律师如何处理二手房房屋质量纠纷
如果买方购买的房屋质量存在问题,售房人应否对房屋的质量瑕疵承担责任?目前,在二手房交易中,买方很少提出房屋质量方面的问题,在合同中也不约定。在买卖方的主观评价中,房屋质量与我无关,房屋就是这样,买方只要买了房子,即与卖方无关。
事实上,如果卖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是应该由卖方负责的。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应就买卖标的物向买受人承担质量瑕疵担保责任,如果是一般的质量问题,买方可以要求卖方修复,如果卖方不修复,买方可以自己修复,但修复的费用应由卖方负责。如果房屋的主体不合格,无法修复,或者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居住的,买方可以向卖方提出退房,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大连房地产律师但如果买方在实际使用房屋一段时间后再出现质量问题,从理论上来说就不能要求卖方承担质量问题的责任了。但由于二手房买卖中的标的物一般已使用一定年限,并存在装修、装饰等现状,买受人对房屋的瑕疵状况也应有理性的判断。因此,对于出卖人故意隐瞒房屋质量瑕癍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出卖人已如实告知瑕疵或买受人已明知瑕疵的,则出卖人不承担责任。对于房屋的隐蔽瑕疵,如并非出卖人在装修、使用过程中所产生,而系房屋本身所固有的,若没有证据证明出售一方对此是知晓的,出卖人亦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但买受人可以房屋所有人身份,依据因合同转让而取得的权利,向开发商主张保修责任或赔偿责任。
在实践中,大连房地产律师对于房屋是不是存在质量问题,买卖双方的意见自然是不同的,因此,遇到该类问题时,一般需要专业的质检部门来确认,此时并不能单凭任何一方的一面之词就认定房屋质量确实存在问题,这样肯定会对另一方造成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