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在今年农业农村部首次对我市产地海参进行的监督抽检中,金普新区、瓦房店市、庄河市、长海县的25家海参养殖单位的50个样次海参被抽检,违禁药物(氯霉素、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喹诺酮类、孔雀石绿)残留等各项指标检测100%合格。“大连海参”是中国最好海参的代表,通过此次监督抽检再次证明了大连海参养殖绿色、安全、优质的产业发展水平。
此次监督抽检由全国水产品质量检测权威机构、国家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在市、县两级执法人员的监督下,抽检人员直接到海参养殖海区、海参圈现场采捕、现场制样,然后回到专业实验室进行精准检测,确保本次监督抽查结果真实准确。
市农业农村局渔业食品安全监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紧抓源头水产品质量安全,坚持加强水产品养殖用兽药及其他投入品使用监督管理,提升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快推进水产养殖绿色发展。连续多年收到农业农村部表扬信。今年,我市将对全市十个涉海区市县的鱼虾贝类藻类进行抽检2494样次,其中市本级检测1194样次,县区检测1300样次;海参除了农业农村部的抽检外,市本级将抽检400个样次,省级抽检150个样次,国家、省、市三级抽检共同夯实我市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基础。
为了鼓励本次产地海参监督抽检合格的地区和养殖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特向有关地区和企业分别发去感谢信和表扬信,“感谢你们为不断提升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作出的不懈努力!”
近年来,全市渔业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持高位稳定,渔业产品药残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全市系统性、区域性问题隐患得到解决,违法违规行为得到遏制,全年不发生重大渔业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目前全市农业部地理标志水产品达到20个,占全国地理标志水产品十分之一。经过两年多的建设,大连市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项目已实现了海参、河豚两个品种的可追溯。落实养殖生产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养殖业户签订水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落实“三项记录”“五项制度”,落实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今年,我市将继续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全面整治、突出重点、巩固基础、完善机制、提高能力”的总体思路,以严控水产品源头生产秩序为抓手,结合水产品质量日常执法检查,在水产品初级生产环节,围绕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推进标准化生产,将优质水产品“产出来”;推进执法监管,将安全水产品“管出来”;健全监管机制,将监管能力“强起来”。实行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强化执法监管,严厉打击非法使用水产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危害水产品质量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保障我市水产品安全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