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2日讯 大连银监局今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大银监罚决字〔2018〕4号)显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授信业务管理不到位,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银行承兑汇票;未对关联企业进行集团客户授信管理;超授信审批限额开立银行承兑汇票。
大连银监局表示,交通银行大连分行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监管的通知》(银监办发〔2012〕286号);《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案件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11〕206);《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票据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15〕203号);《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票据业务监管 促进票据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银发〔2016〕126号);《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2010年第4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交通银行大连分行罚款人民币三十万元。
大连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