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st锐电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重工起重发来的《关于拟协议转让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公开征集受让方的告知函》及其附件称,经大连市国资委下发的《关于同意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转让华锐风电股份的通知》(大国资产权〔2019〕46号),大连市国资委已同意重工起重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公开转让其所持有的华锐风电股权。
截至目前,重工起重持有公司935,510,9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51%,为公司第一大股东。重工起重拟通过公开征集方式协议转让股份数量为302,133,060股(占华锐风电股本总数的5.01%)至935,510,942股(占华锐风电股本总数的15.51%)。本次拟转让的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股份质押、被冻结或担保等法律限制转让的情形。
据公告,在本次公开征集所规定的期限内,重工起重是否能够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存在不确定性;在规定期限内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后,所签《股份转让协议》仍须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方能生效,是否能够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以及股份转让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存在不确定性。